1.不宜与水合氯醛合用
乙醇能与其生成有毒的醇合三氯乙醛,严重者可致死。
2.不宜与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吩噻嗪等酚噻嗪类西药合用。这些西药抑制乙醇代谢,使其分解缓慢,并与乙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相加抑制作用,产生恶心呕吐、头痛、颜面潮红等副作用。
3.不宜与优降宁、呋喃唑酮、苯乙肼、异烟肼、灰黄霉素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乙醇需经肝微粒体氧化分解。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会导致乙醇氧化不全,产生乙醛,导致高乙醛血症毒性反应;同时又能使去甲肾上腺素单胺类神经介质不被氧化破坏,增加机体对乙醇的敏感性,产生恶心、呕吐、腹痛、呼吸困难、头晕、低血压、运动失调、抽搐、心律失常等中毒反应。
4.不宜与酶制剂同用
乙醇可使蛋白质变性,引起胃蛋白酶、胰蛋白酶制剂失效。
5.不宜与苯妥英钠、戊巴比妥、安乃近等中枢抑制剂,新抗凝、双香豆素、苄丙酮香豆素等抗凝药及降糖灵同用
因乙醇使肝脏药酶活性升高,加快这些药物的代谢分解,使药效降低。
6.不宜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用
这类药物有丙咪嗪、去甲丙咪嗪、阿密替林、多虑平等。乙醇的肝药酶诱导作用使药物代谢产物增加,不良反应加重。
7.不宜与降糖药同用
乙醇促进胰岛素分泌,增强降糖作用,使病人出现严重的低血糖和不可逆性神经系统病变。
8.不宜与中枢抑制药、成瘾性镇静药及部分抗组织胺药同用
乙醇能增加药物的镇静作用,加深中枢抑制而导致死亡。
9.不宜与呋喃类抗菌药合用
能加重后者对神经中枢的毒性。
10.不宜与胍乙啶、苄甲胍、戊双吡铵等降压药及利尿酸,噻嗪类利尿药同用
乙醇能使血管扩张,与这些药同用会加重体位性低血压。
11.不宜与阿司匹林、水杨酸钠等抗风湿药及硝酸甘油等抗心绞痛药同用
乙醇有扩张血管的作用于,与这些药物合用会增强胃肠道的刺激性,严重者导致出血。
12.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合用
乙醇会降低血钾浓度,使机体对洋地黄类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导致中毒。
13.不宜与二线抗结核药环丝氨酸同服
乙醇可加剧环丝氨酸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出现头痛、眩晕、嗜睡、精神病状态、视觉障碍、轻瘫、踝部阵挛,并易引起癫痫发作。
14.不宜与抗菌药利福平及抗代谢药甲氨蝶呤同服,
合用则对肝损害加剧。
15.使用头孢哌酮、甲硝唑、痢特灵及上述药品后应禁酒,尤其是头孢哌酮停药后一周内不得饮酒。
16. 不宜与他汀类降脂药同服,以免增加横纹肌溶解和眼底出血等不良反应。
17. 不宜与硝酸甘油、消心痛、利血平、胍乙啶、复方降压片、地巴唑、消心痛、双氢克尿塞、速尿、三精司乐平、北京降压零号等同服。
节前节后,亲人团聚或走亲访友,大家免不了要推杯换盏,多饮几杯。但酒中主要成分是乙醇,乙醇可以和许多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的疗效,甚至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所以说,节前节后仍需要服药的患者(尤其是慢性病患者)不可以忽视饮酒对药效的影响。
1.不宜与水合氯醛合用
乙醇能与其生成有毒的醇合三氯乙醛,严重者可致死。
2.不宜与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吩噻嗪等酚噻嗪类西药合用。这些西药抑制乙醇代谢,使其分解缓慢,并与乙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相加抑制作用,产生恶心呕吐、头痛、颜面潮红等副作用。
3.不宜与优降宁、呋喃唑酮、苯乙肼、异烟肼、灰黄霉素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乙醇需经肝微粒体氧化分解。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会导致乙醇氧化不全,产生乙醛,导致高乙醛血症毒性反应;同时又能使去甲肾上腺素单胺类神经介质不被氧化破坏,增加机体对乙醇的敏感性,产生恶心、呕吐、腹痛、呼吸困难、头晕、低血压、运动失调、抽搐、心律失常等中毒反应。
4.不宜与酶制剂同用
乙醇可使蛋白质变性,引起胃蛋白酶、胰蛋白酶制剂失效。
5.不宜与苯妥英钠、戊巴比妥、安乃近等中枢抑制剂,新抗凝、双香豆素、苄丙酮香豆素等抗凝药及降糖灵同用
因乙醇使肝脏药酶活性升高,加快这些药物的代谢分解,使药效降低。
6.不宜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用
这类药物有丙咪嗪、去甲丙咪嗪、阿密替林、多虑平等。乙醇的肝药酶诱导作用使药物代谢产物增加,不良反应加重。
7.不宜与降糖药同用
乙醇促进胰岛素分泌,增强降糖作用,使病人出现严重的低血糖和不可逆性神经系统病变。
8.不宜与中枢抑制药、成瘾性镇静药及部分抗组织胺药同用
乙醇能增加药物的镇静作用,加深中枢抑制而导致死亡。
9.不宜与呋喃类抗菌药合用
能加重后者对神经中枢的毒性。
10.不宜与胍乙啶、苄甲胍、戊双吡铵等降压药及利尿酸,噻嗪类利尿药同用
乙醇能使血管扩张,与这些药同用会加重体位性低血压。
11.不宜与阿司匹林、水杨酸钠等抗风湿药及硝酸甘油等抗心绞痛药同用
乙醇有扩张血管的作用于,与这些药物合用会增强胃肠道的刺激性,严重者导致出血。
12.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合用
乙醇会降低血钾浓度,使机体对洋地黄类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导致中毒。
13.不宜与二线抗结核药环丝氨酸同服
乙醇可加剧环丝氨酸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出现头痛、眩晕、嗜睡、精神病状态、视觉障碍、轻瘫、踝部阵挛,并易引起癫痫发作。
14.不宜与抗菌药利福平及抗代谢药甲氨蝶呤同服,
合用则对肝损害加剧。
15.使用头孢哌酮、甲硝唑、痢特灵及上述药品后应禁酒,尤其是头孢哌酮停药后一周内不得饮酒。
16. 不宜与他汀类降脂药同服,以免增加横纹肌溶解和眼底出血等不良反应。
17. 不宜与硝酸甘油、消心痛、利血平、胍乙啶、复方降压片、地巴唑、消心痛、双氢克尿塞、速尿、三精司乐平、北京降压零号等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