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药业出口:浓缩异形片、浓缩丸、颗粒剂、饮片和中医药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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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应共促中医药事业发展
来源:健康报 2018-08-20 [医疗] [医疗资讯]
1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升服务能力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等10家局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讲话中强调,局管各社会组织要明确定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要突出特色,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延伸平台和助推器;要发挥协同作用,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他指出,各社会组织要利用好平台优势,继续推动《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营造依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中医药法》的学习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学法能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中医药法》的宣传和解读。利用开展科普与宣传工作方面积累的经验,积极配合开展中医药法宣贯工作;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解读《中医药法》,既要采取多形式深入解读《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意义、思路、亮点,又要运用多方式把《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简洁明了的语言,广泛宣传到社会中去。三是加强《中医药法》配套制度制定的研究。各社会组织、行业专家与学者应对制订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研究,梳理总结中医药发展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将其升华为有利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制度措施。四是在按照《中医药法》落实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中医诊所备案制、中药经典名方目录制等政策过程中,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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